【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内容:在峰峰矿区五矿生活区域道路、羊一矿生活区域道路、孙庄矿生活区域道路等易涝整治项目,主要对涉及区域道路两侧排水管网进行铺设及提升扩容,建设雨水井并对整体路面进行修复等工作。管网改造提升为:管径DN800雨水管网长约5550米,管径DN600雨水管网长约600米,部分路段加装雨水篦子,长约400米。
2.1.2 建设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
2.1.3 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2.1.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
【打印】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