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紫金县柏埔镇方湖村格田山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紫金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紫金县长安大道西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北边文昌路西边***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紫金县柏埔镇方湖村格田山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项目磋商文件(**********).***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紫金县柏埔镇方湖村格田山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评审因素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
业绩 (**.0分)
| 响应供应商自****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的,每个项目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分。 注:提供储量核实报告及验收意见(或评审意见)扫描件作为依据,不提供不得分。相关项目业绩累加最高**分。 |
修改为:
业绩 (**.0分)
| 响应供应商自****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的,每个项目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分。 注:提供验收意见(或评审意见)扫描件作为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名 称:********
地 址:紫金县长安大道西1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北边文昌路西边***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