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苏州市第*人民医院计量检测 | ||
品目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第*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吴江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孙惠球,刘峰磊,兆旸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第*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芦荡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市干将西路****号1幢**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号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计量检测服务 服务范围:高频电刀、麻醉机、生物安全柜、电热恒温水箱、心脏除颤监护仪、血液透析机等仪器设备。 服务要求:符合苏州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所提供的服务应能够达到国家、行业相关的要求。 服务时间: 1、以签订合同之日起为计量检测开始日期,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所列清单内医疗器械的检测工作。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刘峰磊、兆旸、孙惠球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其收取标准为:以预算金额为基准,****元以内1.5%、***~****元以1.1%、****-*****以0.8% ,*****-*****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第*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吴江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1幢**层
联系人:**、吕兆莉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兆莉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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