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铜陵市生态环境可视化智慧监管系统及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方少卿、崔飞鹉、张余群、潘宏亮、汪华、朱习文、鲍敏 | ||
总中标金额 | ¥0.******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铜陵市长江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铜陵市北斗星城**座****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铜陵市生态环境可视化智慧监管系统及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项目(*标段)
*、中标(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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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层东塔**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视频矩阵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1台 单价:***** 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方少卿、崔飞鹉、张余群、潘宏亮、汪华、朱习文、鲍敏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7*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完成时间 | 主要服务内容 |
1 | 铜陵市义安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设备升级(智能交通及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平台)项目合同协议书 | ****年3月 **日 | ****年4月 **日 | 视频监控改造、停车违章抓拍、***引导屏、测速卡口、电警等。 |
2 | 长丰县水湖镇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项目采购合同 | ****年8月 **日 | ****年**月 **日 | 智慧云门禁系统、智慧云车场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周界防范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智慧软件平台等。 |
3 |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视频监控系统采购与安装合同 | ****年9月 **日 | ****年**月 **日 | 视频监控系统、网络传输系统、平台接入、施工及维护等。 |
4 | 那曲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项目合同书 | ****年**月 8日 | ****年**月 8日 | 综治专网区云平台、互联网区平台、云平台安全建设、容灾备份系统、边界安全建设、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公安视频平台整合、公安*台合*系统升级、社会资源综合接入网关、监控点位建设等。 |
5 | 张家界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 ****年8月 **日 | ****年6月 **日 | 智能交通控制中心、大队分控中心、智能交通管控平台(视频专网)、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公安网)、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视频监控系统、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交通事件检测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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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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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铜陵市长江东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座****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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